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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买票难,有小伙伴好不容易买到票,本来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结果因为携带违禁物品被海关查获,不管有意无意总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回家的路上增添了不少阴霾。
以下是当下回国需要注意的出入境注意事项汇总,特别是那些不能携带出国、那些不能携带入境,供大家参考收藏。
要回国的小伙伴一定要仔细看哦!
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我国海关部门对禁止进出境物品作了详细的列举规定,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禁止进出境物品主要分为禁止出境物品和禁止入境物品。
常见的禁止进境物品主要包括: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解释,赌博用筹码属于此处所列的“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此外,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我国《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出入境人员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境:
(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各物(如燕窝但罐装燕窝除外、鱼翅、海参、香肠等等动植物及其产品);
(6)国家规定禁止进境的废旧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禁止进境物。
常见的禁止出境物品包括了上述禁止进境物品,除此之外,还包括:
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限制进出境物品也分为限制进境物品与限制出境物品。(1)内容涉及国家的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2)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限制进境物品主要包括: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的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对于该等限制进境物品,根据海关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申报,并根据海关部门现场公告规定选走相应通道,且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如果超过“自用合理数量”以及属于相关类别物品的,进境旅客应在海关《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海关部门对限制进境物品申报的数量及类别要求为:
(1)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 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5)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6)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限制出境物品主要包括: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海关部门对限制出境物品申报的数量及类别要求为:
相关法律责任(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 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可能将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1、关于承担行政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旅客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款。藏匿不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因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主要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另外,对于大家匆忙的行程来说,有些物品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携带入境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有人因为喜欢象牙制品,无意中佩戴象牙首饰等等,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象牙等制品属于濒危物种国际保护公约的管制物品,各国海关均会采取入境检查和处罚措施,在回国入境时,也有可能被我国海关查获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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